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地铁建设投融资项目承办人:为规范**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处理各类质量安全信息,最大程度的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0XX年11月6日—1—**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处理各类质量安全信息,最大程度的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等涉及的所有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安全信息的管理,畅通内部信息传递渠道,各部门指定一名质量安全信息联络员,对重要的质量安全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领导、安委办报告,对收到的安全信息认真分析、处理,形成闭环;对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的对本单位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收集、上报、统计和综合分析、调查处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送
第1页共21页第五条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1
凡反馈的质量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2—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质量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质量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