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租赁协议书经营场所租赁协议书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经甲乙友好协商,就场所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1、场所范围:2、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限届满、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并结清租赁期内本场所的所有债权债务后,甲方无息退还押金
乙方违约,押金归甲方所有
2、本场所租金为人民币元/月,乙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向甲方足额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当
3、本场所的水费、电费、温泉费、物业费等涉及乙方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1、甲方保证本场所权属清楚
2、乙方保证本场所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规定自行向国家机关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应遵守物业规定,并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乙方不得将本场所转租、分租、抵押、出售或从事违纪、违法活动,否那么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当责任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押金
4、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承当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全部法律、平安、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1、乙方如对本场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应先报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
乙方应按消防标准标准进行装修并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整改,前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
2、租赁期满或本协议解除、提前终止时,乙方不得撤除所有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本协议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乙方不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