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概述一、固定资产控制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可以确定为:第一,保护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第二,确保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第三,促进单位关于固定资产招标、采购、使用、日常维护、处置等办事效率的提高;第四,保证国家关于固定资产业务有关法规、政策和指令的贯彻执行,保证固定资产业务的合法性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在于:防范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
二、固定资产控制的意义(一)现实中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1
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资产存量不清2
固定资产长期被隐瞒、借用、侵占3
政府采购法对固定资产购置的制约力度不够4
房屋出租不规范,收支自行支配,搞“账外账”(二)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意义首先,与流动资产相比,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取得,通常要花费较大的代价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的必要条件
再次,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转轨过程中,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控制,不仅是加强公益性资产的管理,也是加强经营型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控制的原则根据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导向原则(二)合法并符合实际原则(三)不兼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一般说来,单位进行各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可以大体上分为: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和稽核检查等四种
固定资产采购的授权审批、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资金的出纳和保管、会计记录和稽核检查一般都应当予以分工负责
不允许出现只是控制者、只有控制权力而不受别人控制、没有相当控制责任的工作岗位或人员,哪怕是单位的最高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