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依法整治我县取用水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促进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整治原则1
坚持政府牵头,乡(镇)负责的原则
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取用水管理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积极负责配合,水务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全县具体工作方案,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整治工作合力,依法整治我县取用水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
按照国家、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整治
对公共管网范围内的自备井依法全面关闭,对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限制确需保留的,坚持科学合理的许可保留,且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坚持先自查整改,后强制执行的原则
对未完成核查登记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在自查整改阶段主动到水务局补报登记、补办手续、补缴水资源税的,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需要补办手续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尽快办理
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在整改阶段由自备井所有者自行封闭填埋,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自备井产权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对拒不执行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因执法行为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坚持先供后关,供关同步的原则
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接入城市供水申请资料,水务局确定城区供水管网对接设计方案后,限期在替代水源接入通水后,再实施封井并组织验收,保障关停单位的正常供水
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
按照先居民、学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后工业企业分类实施,对施工难度小,替代水源接入条件成熟的供水管网后,自备井限期封闭;对施工难度大,替代水源接入条件不成熟的自备井,督促早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