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矿集团康保矿业度检测报告温检测地点:张纪井土城子井编制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科编制日期:2011年7月5日编制人:巩长柱审核人:张喜温度检测报告一、检测目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要求,监测本矿作业场所温度数据,采取高温防护措施,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检测依据1、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2、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第0页测点,取平均值;——《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3、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工作班开始后结束前0
5h分别测1次,工作班中间测1次,取平均值——《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三、检测时间2011年7月5日中班(14:00-22:00)四、检测设备WHM型干湿温度计6台五、检测人员姓名巩长柱钱伟东职务职管科科长职管科科员姓名王纪赵云职务通修区区长通风组长姓名黄玉清安云鹏职务安监科副科长土井口副主任六、检测数据表1、张纪井单位:摄氏度(℃)检测时间:2011年7月5日中班第一次(14:30-15:地点00)1#2#3#第二次(17:45-18:15)1#2#3#第三次(21:00-21:30)1#2#3#平均值第1页点110016
配电6室90018
配电1室副井15
绞车6房900绞车房1100水平空压机房900水平空压机房33501采面16
5点点点20
6点点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