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珠海市梅华路两侧外立面改造工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东西走向主干道梅华路沿线两侧,东起梅华东路与情侣中路交接处珠海市第三中学,西至梅华西路与明珠北路交接,总长8
1公里,本项目涉及规划用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本次需改造(包括清洗)的外墙面积约276980平方米;施工层为地上以上,对涉级改造外墙——外墙涂料工程,拟计划搭设钢管脚手架作业,以华南名宇项目(中间突出部分需喷刷外墙涂料)标高55
32米为例计算,因从塔楼2层顶(标高8
92米)开始搭设,实际只需搭设48米即可;另外墙面清洗及拆除防盗网等作业拟搭设吊篮作业,施工单位为珠海市建安昌盛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建筑施工图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三、钢管脚手架搭设方案a)本工程脚手架采用钢管搭设,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基础立杆落在室外砼面层上,所以搭设时为防止钢管移动须在每根立杆下铺垫垫板
b)立杆纵距为1
8m,立杆横距为0
7m,步距为1
8m,内立杆距外墙边缘距离b1=0
c)使用范围:外墙立面装饰线条改造,只允许有两个步层同时作业
设计活荷载为3KN/m2
d)材料及规格选择: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各构配件要求如下:①钢管1)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钢管采用ф48×3
0的钢管,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不大于2
0m,其它杆最大长度不大于6
0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3)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i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ii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