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是改革开放XX年的一个伟大成果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感受到许多极其宝贵的东西,管用的东西,其中,我认为最为宝贵的东西,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是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
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一个伟大成果,质而言之,是人民政协60年的—个伟大成果,一个最光辉的成果,一个最富有凝聚人心之势、团结奋斗之力的成果
为什么说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创新,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个伟大成果
我的主要依据有三:第—、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认定和表述,经历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以及全国各族各界人士,几十年的认识和实践过程,实属来之不易
笔者注意到,在人民政协历史上,拥有一部组织法和三部政协章程,其首要任务,是关于性质的认定和表述,要向人们回答:什么是政协,或曰:政协是什么,这样一个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由此,确定本组织的性质、任务、地位、作用,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等等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条认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
195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休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认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
1978年3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认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
第1页共3页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三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认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1982年章程,是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制定的,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十全会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