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生产管理制度一、调度会议制度1、每日在厂四楼会议室召开厂碰头会
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各队队长,材料,备件,设备,安监,技术组长,化验组长,调度站长
凡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者罚款5元
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
(有事向当日值班长或分管领导请假,队可派书记参加
)2、碰头会由当日值班长组织,调度站长主持
检查落实昨日碰头会安排事宜完成情况
若没有完成,必须说明原因
如原因不充分,视其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3、对各队提出当日生产急需解决的挡手问题,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队提出的问题
如因队组自身原因或故意隐瞒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4、厂领导安排次日工作,各队及职能科室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否则对责任者进行10—30元的处罚
二、厂值班制度1、厂内值班长设正副两名,当日值班长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计划,协调、组织、指挥全厂生产,处理重大生产事故
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心尽责,互相监督
由于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事故,对当日值班长处罚10—30元2、当日值班长要按照生产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努力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对完不成当班生产计划的和影响洗煤运转发生故障事故的,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班后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对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30—100元
如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矿调度,由矿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处理
3、值班长要进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三交清:当日生产运转完成情况要交清;上级领导安排要交清;生产中遗留问题要交清
交不清者处罚10元三、队干部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可根据各车间情况而定,执行12小时或24小时的值班制度,即当日8:00—20:00或8:00—次日8:00
每天早上8:00以前,值班人员到厂调度室进行报到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者一次扣10元
2、车间值班人员要组织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