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2012年续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加快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促进道路旅客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范围、时间及内容(一)工作范围经营权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市际客运班线,均纳入本次续期工作
本次续期工作涉及的市际客运标志牌包括直达班车标志牌、普通班车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二)工作时间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31日(三)工作内容1.对符合续期条件的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重新办理许可手续;2.对不符合续期条件的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在有效期届满时办理注销;3.依据本方案延长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的,续期工作相应推迟;4.根据综合运输的发展情况和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场实际需求情况,对客运班线进行调整
二、客运班线经营权续期经营期限获得续期许可的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为6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
本工作方案对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续期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非线路专营试点客运班线经营权,经营者提出续期申请的,予以许可:1.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的许可条件;2.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3.无本工作方案规定的不予续期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1.客运班线类别与企业客运班线经营资格不相符的;2.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者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3.在上个经营期内,所有使用过同一市际客运标志牌的客车,在运营该客运班线时,累计发生2宗及以上一次死亡1-2人且负主要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3-9人且负主要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4.在上个经营期内发生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的;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