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不動產稅法」勘誤表(配合法規修正勘誤)98.02.22頁數原內容更正內容ⅢMpsMaps8AdvaloremAdvalurem18(一)房屋稅房屋稅之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房1)2996.01.10修正稅捐稽徵法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稽徵6Ⅰ)。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稽徵6Ⅱ)。33、3496.12.12修正稅捐稽徵法修正後條文:繳納稅捐之文書,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文書所載開始繳納稅捐日期前送達(刪稽徵18ⅠⅡⅢ)。3896.03.21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3條稅捐之徵收,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五日修正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自修正之日起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再執行(96.03.21修稽徵23ⅣⅤ)。97.08.13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4條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稽徵24Ⅲ)。稅捐稽徵機關未執行第一項或第二項前段規定者,財政部不得依第三項規定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稽徵24Ⅳ)。限制出境之期間,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之日起,不得逾五年(稽徵24Ⅴ)。納稅義務人或其負責人經限制出境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財政部應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解除其出境限制(稽徵24Ⅵ):一、限制出境已逾前項所定期間者。二、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向稅捐稽徵機關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當擔保者。三、經行政救濟及處罰程序終結,確定之欠稅及罰鍰合計金額未滿第三項所定之標準者。四、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五、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之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者。5797.08.13修正稅捐稽徵法第44條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以處罰(稽徵44但書)。98申報地價申報地價(LandOwnersReportedValue)即土地所有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所申報之地價。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99公告地價所謂「公告地價」(AssessedandPubliclyAnnouncedLandValue),係指每一地價等級之平均地價,經由縣市政府公佈,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依據。112(四)土稅13Ⅲ(四)土稅17Ⅲ117-11894.02.14修正第7條…→公有土地之減免-(三)專賣機關整個刪除;(七)糧食管理機關……→倉庫用地(及鹽務機關刪除);(八)郵政、電信(刪除電信二字)12394.02.14修正(土稅減11-1)1.……。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酌以減徵。12494.02.14修正飛航管制區依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建築之土地,其地價稅或田賦減徵百分之五十。但因禁止建築致不能建築使用且無收益者,全免(土稅減11-4Ⅰ)135圖4-8土地法(土137)改為土地法(土173)13896.07.11修正納稅義務人藉變更、隱匿地目等則或於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