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第二章财务报表附注一、专题拓展及案例专题拓展一:或有事项、分部报告、关联方交易IASC与CAS的比较或有事项除名称不同外,其余内容一致
IASC为《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CAS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分部报告1、适用范围不同IASC适用于其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公开交易的主体,以及正处于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过程中的主体
如果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主体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CAS企业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情况下,应当按本准则规定提供分部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次要分部信息披露要求不同IASC在主要分部报告形式为地区分部时,就次要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除以10%为界之外,还有其他规定
CAS在主要分部报告形式为地区分部时,就次要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以10%为界
3、主要分部报告形式确定IASC主体的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及其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内部财务报告制度也是确定主要分部报告形式的基础之一CAS仅有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两种形式
关联方披露1、定义不同IASC主体及关联方的雇员离职后福利计划构成关联方;企业与投资者个人之间的关系未列为关联方
CAS主体及关联方的雇员离职后福利计划未构成关联方;企业与投资者个人之间的关系列为关联方
2、计量方面不同IASC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给出了三种定价方法:一是可比不可控价格法,即参照非关联方之间在市场上卖买类似产品的情况制定的价格;二是转售价格法,指货物在销售给独立第三方前,如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进行,通常以销售给独立第三者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三是成本加成法,是指在供应商的成本上按照同行业的成本利润率增加适当的附加额CAS我国准则规定,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