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1
1定位本规范适用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规定的数据
本规范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各机构与中国证监会数据往来时予以遵守,内部系统使用的数据内容和格式不受本规范的约束
本规范根据业务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2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的数据格式适用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三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之数据
3版本控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建设小组负责建立本规范的维护机制,保证本规范的完善和发展
本规范向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开放,各机构可以向小组提出增加数据的申请,小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
对本规范进行修改后,即定义一个新的版本
引用参考标准无3
术语定义报送单位—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数据的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算银行
被统计单位—结算公司、各证券公司及下属证券营业部
统计日期—上报数据的统计日期
其他—参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释义
1数据传输:数据传输为文本文件
2数据处理规则:(1)字符不区分大小写(2)数字左补零右对齐,字符右补空格左对齐(3)日期类型为YYYYMMDD(4)金额单位为元(5)行结束标志为回车换行
类型描述C字符型A数字字符型,限于0—9N数值型,并可参与数值计算(右对齐,前补零)4
3文件命名: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码+“_”+报送单位代码+“_”+统计日期
4文件结构定义:文件结构包含文件头、数据字段说明和报送记录三个部分名称行序号数值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