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分清非货币性交易与货币性交易的界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类交易,按照交易对象的属性,可分为非货币性交易和货币性交易
非货币性交易不同于企业发生的一般交易行为,它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
在实务中,也有可能在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性资产;或者在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同时,收到一定金额的货币性资产
此时所收到或支付的货币性资产,称为补价
这类交易是属于货币性交易还是属于非货币性交易,通常看补价占整个交易金额的比例
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则仍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为便于判断,一般以25%作为参考比例
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不高于25%(小于等于25%),则视为非货币性交易;如果这一比例高于25%,则视为货币性交易
例如,为适应公司不同经营活动的需要,经协商,长江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用一辆桑塔纳轿车交换黄河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辆标致轿车
在交换日,桑塔纳轿车的账面原值为180000元,累计折旧为40000元,公允价值为135000元;标致轿车的账面原值为150000元,累计折旧为15000元,公允价值为140000元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5000元给黄河股份有限公司
在这项交易中,长江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即,银行存款)5000元占换入标致轿车公允价值140000元的比例为3
357%(5000/140000)
由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3
57%,低于25%,所以,可以判定这项交易为非货币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