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
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加强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含禁用药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滥用抗生素、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检验不第1页共11页合格猪肉出厂
肉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
到XX年年底,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标本兼治
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
(二)突出重点
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
(三)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职责第2页共11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
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
畜牧局负责制订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