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会法学习心得体会《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事业中的作用而制定的,下面是的新工会法学习体会,欢迎阅读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的新《工会法》,充分表达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表达了对工人阶级的亲切关心
学习、宣传、贯彻好新《工会法》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阔工会干部一项相当长的任务,对于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开展生产力,全面建立小康社会,推开工会事业的开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必须掌握其主要内容,对照九二年《工会法》,新工会法的修改可归纳为:一个突出,四个加大,一个明确
一个突出是突出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四个加大是工会组织权的加大、对工会干部保护力度的加大、对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的加大、工会参与力度的加大;一个明确是明确了法律责任
新《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根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工会的四项职能中突出维护职能是法律对工会职能作出的重大调整,是工会性质的详细表达,是新时期劳动关系新变化向工会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现实生活矛盾的呼唤和要求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劳动关系调整的主要手段
突出维护职能是符合现实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新《工会法》有关条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缺乏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参加活动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消、合并工会组织
”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