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设备维修的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地组织维修,提高设备运转率及运行可靠性,确保公司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维修类别1、维修分为计划维修和非计划维修两大类
2、计划维修分为年度大修、年度中修和月度计划维修三类
3、非计划维修分为临时消缺和事故抢修两类
二项目管理1、编制计划⑴设备所属单位负责编制计划维修项目
⑵次年年度大修计划必须于当年年底前完成
⑶当年年度中修计划必须于当年六月底前完成
⑷次月月度计划维修项目必须于当月十五日前完成
⑸编制计划维修项目时必须附带检修材料表,并参照公司下达的维修费用额度,不得超出额度预算
⑹年度大修及中修必须附带维修方案及临时用工计划
⑺临时消缺和事故抢修无需编制项目计划
2、项目审批⑴生产部负责计划维修的各项管理工作
⑵生产部收到计划维修项目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初审
⑶初审完成后,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计划维修项目进行会审
⑷外委维修项目按《外委施工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⑸计划维修项目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检修管理1、计划维修必须办理检修任务书,临时消缺必须办理消缺通知单,事故抢修可不办理手续
2、参加维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环部门的培训和考试,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参加检修
3、所有维修必须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并在设备档案中进行记录
4、检修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5、项目负责单位应切实做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责任应落实到具体人员
6、维修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检修前应办理工作票、动火证等各种安全手续
7、维修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栏或标志,对于复杂的检修现场,还应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8、应严格执行维修项目的验收管理
对于一般项目,由设备所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对于主要设备的大修,由生产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