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建筑类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l)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l)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