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根据《防震减灾法》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明确和落实相关单位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变化等因素,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我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全县校舍和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县人民政府是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1县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地震、水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规划,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统筹安排,建管并重
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规划、校园规划,统筹辖区内校舍安全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计划
按照区域防灾减灾总体部署和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进行教育项目建设,新建校舍使用寿命最低在50年以上
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改变轻维护”倾向,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合理使用校舍
(三)突出重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