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危急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急的场所
火灾危急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急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急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
爆炸危急场所的分类爆炸危急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急场所和粉尘爆炸危急场所
爆炸危急场所的分级爆炸危急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消失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急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急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急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急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消失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消失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消失,仅在不正常状况下间或短时间消失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急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急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上一页123下一页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消失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消失,仅在不正常状况下间或短时间消失的场所
(二)火灾危急场所的分类和分级火灾危急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急物质的危急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急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