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文化园区和影视城投资赢利模式创新――以青岛文化影视城的初步策划方案为例作者:深圳市新摩尔商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商业地产总裁班客座教授杨宝民QQ:15720311212011年11月26日-12月18日前言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全会精神结合山东实际,深圳新摩尔商业管理公司和山东半岛都市报社领导考察了长影世纪城,西部影城,研究了美国环球影视城和横店影视城经营案例
我们建议利用高科技和青岛文化特色,整合电影电视和报纸以及网络媒体资源,希望联合大型投资公司在青岛建设世界一流的山东半岛文化影视城,新摩尔公司负责拿地策划和青岛政府沟通,投资公司负责投资论证,共同研究1万亩范围,尔后项目立项分期拿地
项目投资规模预计50-100亿元,一期投资10亿元
半岛文化影视城带动区域蓝色经济和文化发展,是旅游、文化和计算机软件高科技产业的重大工程
发展以青岛海洋文化为特色的影视城,充分利用世界虚拟现实和动画等最新技术,形成具有世界最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影视拍摄和制作基地,带动山东软件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一、选址与规模建议总体规划在1万亩左右5000亩用于影视城和奥特莱斯广场以及别墅区域开发,5000亩用于健康养老城综合开发(包括医院、老年大学和健康护理培训学院等)
基本条件:1
旅游环境山水景观,能够让顾客心情放松2
交通具有边界的交通,周边城市和本市居民可以方便到达,经过收费站点较少3
土地面积较大有5000亩左右的发展空间4
风险可以控制,符合城市规划重点发展的方向
建议优先选址胶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