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店村初级中学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甲方:店村初级中学乙方:(学生监护人)学生家长,为了进一步保证你的子女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现双方达成如下相关协议:一、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意体质情况,家长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二、班主任要对该学生特殊对待,详细向家长询问应注意事项,并把具体情况告知任课教师。三、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四、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信畅通,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五、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六、学生因不听从学校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此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留,一份由学校留存。此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学校签字家长(监护人)签名2011年10月19日附:学生具体情况学生监护人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