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项目公司组建方案1、项目公司组建计划本项目的两个投资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将组建一个专门的项目公司来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投资人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成立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将按照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成立相应的公司部室,配置相应的公司领导,制定对应的职责。具体组建计划如下:1.1项目公司组建程序及安排项目公司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北京兴延高速公路项目的法人,定位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组建,公司暂定名称为“北京通达兴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将迅速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并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出资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在签署前报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查认可。在签署出资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后向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企业名称预核准、向专用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成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项目公司组建主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表2.1.1-1。表2.1.1-1项目公司组建主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表日期工作内容参加单位2015.9.15发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待招标人确定)招标人2015.9.16递交投资人履约担保中国铁建联合体2015.9.17签订投资协议、出资协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2015.9.18组建筹委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日期工作内容参加单位2015.9.18完成《公司章程》、项目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筹委会2015.9.18向专用银行账户存入首期注册资本金并开始验资工作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2015.9.19准备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有关资料筹委会2015.9.19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组建方案及主要人事安排筹委会2015.9.22在报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查认可后,在工商部门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筹委会2015.9.23完成项目核准手续项目公司2015.9.24递交建设期履约担保项目公司2015.9.24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注:1、表中所列日期为预估时间;以上时间根据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的实际时间相应调整。2、筹委会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组建。1.2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资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中国铁建联合体拟于2015年9月22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注册项目公司。1.3注册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30.96亿元,新组建的项目公司资本金为人民币66.82亿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按总投资相应报价的25%且不高于本项目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延高速公路(西六环-主收费站段)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明确的政府出资32.74亿元确定,约为32.74亿元。所占股权比例为49%(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中国铁建联合体出资金额约为34.08亿元,所占股权比例为51%。按照招标阶段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协议(后期以联合投资协议书为依据),其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3.94亿元,占资本金的50.8%,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0.07亿元,占资本金的0.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0.07亿元,占资本金的0.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资本金应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建设期内投资人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增加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在建设期内达到注册资本的全额。项目公司设立时计划实收资本金为5亿元,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时北京市首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