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Thedocumentwasfinallyrevisedon2021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一、规划编制背景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和任务,林芝地区进入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建设西藏经济强地,实施林芝''七地一桥”战略发展定位,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
特别是进入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实施年后,林芝城市伴随着“十二五”“拉林”铁路等重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迎来了协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关系的最好时期
为了更好的把握发展机遇,协调好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关系,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林芝的战略地位,林芝地委、行署于2011年8月作出了编制《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决定
二、规划原则(1)依法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科学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
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
(2)资源集约、可持续发展
积极吸收国内外一切有借鉴意义的先进经验,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发展模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区域协调、统筹兼顾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的思想,积极推动地区协调发展
遵照区域发展条件和战略部署,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
三、编制重点(1)明确发展定位
规划将明确林芝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放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