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分数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备注满分得分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米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
资料检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询问、现场核查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
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
现场核查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分数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备注满分得分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识别标志有处错误
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止确、填与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