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
组长:刘康副组长:龙胜利厉宁成员:梁建宁焦明霞吴渝斌周广勇范晓莉尹卓安徐静王惟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一)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医院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抗菌药物品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2个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