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等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等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新形势下,怎样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并努力使其成为刑罚执行工作中的一大亮点,已成为当前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县是从0年7月起全面推行社区矫正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XX人,解除矫正XXX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XXX人
其中管制XXX人,缓刑XXX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
每月增加10多人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目前该县修建了社区矫正中心,规范了监管室、教育室、心理咨询室、训戒室,执法监管部、教育服务部、社会帮教部及配齐了专职干部、社会工作者、文员、志愿者外
然而,就全县而言,现在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很弱很弱,头重脚轻,基础不牢,根基不稳,也就是说司法部很重视,省厅次之市、县越往下面,司法行政职能越弱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是“四有”,即有规定,有任务,有责任,有风险,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处于“两难”的境地,即执法主体身份没有明确,没有组织机构,没有人员,没有强硬的保障措施,而我们的社区矫正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领导重视不够
部分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真正体现了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理念,节约了司法成本,一个犯人在监狱服刑,国家每年要花费2万元以上,而在社区服刑大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最重要是可以预防消极监狱后果,减少服刑人员及家属对社会的仇视,更减少了犯人间的交叉感染,有的轻微犯走进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