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际商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商会及其下属机构、分支机构及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国际商会章程的规定。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国际商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安全。第五条资金收入管理:(一)商会各项收入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二)商会收取会费、赞助费等收入,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商会收取的各类收入,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第六条资金支出管理:(一)商会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二)商会支出应实行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会长或会长授权人批准;(三)商会支付款项应使用合法票据,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国际商会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第八条预算编制:(一)商会预算应根据商会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和财务状况编制;(二)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各项支出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第九条预算执行:(一)商会应按预算执行各项支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二)商会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条国际商会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第十一条成本控制措施:(一)加强成本核算,定期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三)加强合同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第五章内部审计第十二条国际商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一)商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商会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二)内部审计应关注资金管理、预算执行、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国际商会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国际商会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