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会计协会章程总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会计协会是学院领导下的学术组织,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和会计系的指导,在具体事务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会计协会本着“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服务大家,共创佳绩”的发展方针,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会计协会的宗旨是:让会计系学生充实对会计的具体认识,提高会计的从业技巧,加强会计系的文化建设,为会计系服务
第一章会员(干事)第一条凡承认本章程的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在籍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按时交纳会费;(二)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三)宣传协会的各项工作,为协会推荐会员;(四)及时反映其他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五)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和内部团结
第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二)对协会各项工作开展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有权参加竞选部门干事的权利;(四)在协会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但不具有被选举权
第四条接收会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一)对协会有一定的认识,熟悉协会章程;(二)协会招新时期,在招新点或协会办公室认真填写报名表;(三)交纳会费;(四)领取会员胸卡
第五条部门干事的产生:(一)对协会有一定的认识,熟悉协会章程;(二)协会招新时期,在招新点或协会办公室认真填写报名表;(三)交纳会费;(四)向所在部门呈交自荐书一份;(五)参加部门面试;(六)面试合格者,参加部门会议并填写协会干事档案表;(七)领取会计协会工作证胸卡;第六条部门干事的罢免:(一)对于无特殊原因累计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会议或协会活动的,可取消干事资格;(二)对于损毁协会形象和内部团结的,取消干事资格并给予协会除名
第七条部门干事的义务和权利:(一)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二)宣传协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