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课程标准的“教”与“考”--增城市小学语文教学与考试研讨会(2013学年第二学期)沟通交流共进走一条优质高效的语文教学之路——小学语文的“教”和“考”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伍敏勇电话:18022349171内容要点一、课标解读二、教学建议三、检测设想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一、课程性质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二、课程基本理念(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全面:1、面向全体学生;2、学生的语文素养获得全面发展
语文素养:1、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2、丰富语言积累;3、良好的语感;4、优质的思维;语文素养:5、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6、良好的学习习惯;7、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8、身心和谐发展,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1、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和学生的独特体验统一;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文本本身的价值取向
2、注重语文的实践性
实践性:语文实践活动,即各种形式的听说读写活动
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
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
(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学习主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的学习方式
主动性和独立性是自主学习的基本品质
合作学习:学生在学习群体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
合作学习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基本形式,利用伙伴之间的互动促进学习
(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探究式学习:语文学科的探究性学习要探究的内容是语言的表达形式和构成规律,以及对语言文字的体会和感悟
(四)努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