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一、基本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
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
目前,全市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有3502人,其中已就业残疾人1580人,退休残疾人858人,残疾人就业率为70%
残疾人是我国社会中特殊困难的群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6号令)明确要求,社会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人数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市于1998年5月出台了《XX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办法》,开始向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社会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年来,全市累计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51万元,安置残疾人就业540名,培训残疾人14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根据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于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XX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
市残联、地税局、财政局制定了《XX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对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作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征收程序、入库流程及法律责任,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一)征收情况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出台以后,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