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进化镇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之研究一、课题的现实背景及意义学校运动会不仅是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也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它对学校体育工作具有检阅、激励、宣传和导向的作用,有助于加强学校和班级的凝聚力、亲和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体育意识、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本文主要通过对进化镇内四所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开展情况进行有效分析,对校运会的现状以及发展的方向给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证
田径运动会是学校体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展示学校体育成果和学校精神风貌的“窗口”
田径运动会以竞技体育活动为内容,“少数人干,多数人看
”,历来如此,似乎是天经地义
如今,当我们用素质教育的视角去审视过去的学校田径运动会,不难看出它与素质教育的要求有着本质的错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在2007年全国体育教研员研修班的报告中提出要求,其中第五点要求开好两个运动会:即春季运动会和秋季运动会
正如司长所说,学校运动会是推动群体活动开展的一个很好的平台,要改革竞赛规程,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
而且还要注意开展好经常性的以班为单位参加的体育竞赛,并使之制度化
为此,萧山区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每个学校每年必须召开一次或以上运动会,每年十月底召开区田径运动会
笔者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主修田径,目前为国家二级田径裁判,对田径项目略微有所认识
此次试图从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制度入手,探讨进化镇四所学校(一所初中,三所小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在制定中的不足,通过运动会参赛人数来了解运动参与面,通过运动会项目来了解设置是否合理,通过查看运动会竞赛规程,去了解它的规范性、完整性
可以为处于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摸索阶段的同行提供借鉴的参考资料,这也就成了一个需要重新面对且十分重要的课题
二、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笔者通过翻看《田径》、《田径裁判法》、《学校体育学》,查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