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一、专家谈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一)教育信息化的意义是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变革与创新,所以是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不可或缺的动力与支撑。这种动力与支撑体现在三个方面:(1)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从而促进教育公平;⑵能有效提高教育质量和建设学习型社会;⑶能在创新教育模式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二)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手段、途径和方法手段是指,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途径、方法则是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建立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战略研究体系,具体包括五项内容:⑴建设若干教育信息化技术与装备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⑵开展新技术教育应用的试验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育信息化关键技术与装备。⑶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规律,深入研究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⑷通过信息化试验区与试点校的集成创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信息技术、装备与教育的融合。⑸建设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机构,跟踪、分析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与趋势,评估教育信息化进展,提出发展战略与政策建议,为教育信息化决策提供咨询与参考。既然用深度融合观念取代整合观念的目的是想要找到一种真正有效的、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途径方法也就是能真正触及到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而不是只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修修补补)的途径方法,可见深度融合观念和传统整合观念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要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而后者则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从来不敢去触动(或根本没有想到要去触动)更深层次的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问题。由于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众所周知,这也是除远程教育以外,各级各类教育的主阵地),所以,课堂教学应该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既然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那么课堂教学结构自然就应当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既然课堂教学结构是学校教育系统的主要结构,那么,实现了课堂教学结构的变革自然就等同于实现了学校教育系统最主要的结构性变革,这应是合乎逻辑的结论。学校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的确切内涵就是要实现课堂教学结构的根本变革。众所周知,所谓课堂教学结构就是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媒体这四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具体体现。教学结构的变革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它要实际体现在课堂教学系统四个要素地位和作用的改变上,也就是:教师要由课堂教学的主宰和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学生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良好情操的培育者;学生要由知识灌输的对象和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和情感体验与培育的主体;教学内容要由只是依赖一本教材,转变为以教材为主、并有丰富的信息化教学资源(例如学科专题网站、资源库、光盘等)相配合;教学媒体要由只是辅助教师突破重点、难点的形象化教学工具,转变为既是辅助教的工具,又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协作交流工具与情感体验与内化的工具。多年来国内外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的经验告诉我们: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若不紧紧抓住改变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和构建新型课堂教学结构这个中心,是不会有成效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不能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环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而必须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之所以提出、并倡导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这一全新观念与做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本质与确切内涵所在。二、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理解经过10余年的实践与总结,中国政府提出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这一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理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