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豁免权:非经一国自愿同意,国家的行为不受他国法院管辖,国家财产不受他国的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
国际法上的继承:由于某种法律关系的出现,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变动
庇护: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平行开发制:一方面由海底局企业部进行,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进行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使用时的法律效果
国际法编纂:是指把不系统、不成文的国际法则加以整理和补充,编成成文化、系统化法典
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国家领土:是指处于一国主权支配、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
领海:邻接沿海国陆地领土或内水以外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毗连区:同一国领海相连,由该国行使管辖权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的区域
领事裁判权:即一国领事根据不平的条约享有的按照其本国法律对其本国侨民行使司法管辖的片面特权
条约的修正:是指多边条约的全体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
条约的修改:是指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
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是指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简答:一、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所固有的,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各项权利,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和生存攸关的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1
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是指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