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法得性质1、国际法就是不就是法
思考什么就是法
在法学定义上,法律就是一个复杂、庞大得概念,就是社会产品得一种,同时也就是一种结构复杂得庞大系统,拥有悠久历史得同时也就是具有多个源头得功能性得社会系统
从其特点来瞧,法律就是由国家权威得立法机构制定得,具有一定强制力得,保证社会法律规范运行得一整套制度
国内法就是一个作为法律规范国家内运行,就是国内各项生活所有遵循得准则;而国际法则就是针对国际社会中,规定国家之间得交往活动行为、 虽然在传统得法律定义上,国际法被排除在法律得定义之外,但就是二者得目标就是一致得-——都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国内、国际)秩序得稳定与良好运行、而国际法作为一种拥有与国内法相似目标得规则,就是一种特别得法律体系,但就是始终包含在法律得定义之中,具有强烈得法律性
但国际法就是一种特别得法,有不同于国内法得特征
(一)国际法不就是万能得,国际法有其软弱性,但就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了国ﻫ际法得意义与法律性
国际法受国际政治、国际势力得影响更大,这就是现实
然而,国际法就是法得一个部门,就是举世公认得
迄今为止,尚没有哪一个国家声明否定或不遵守国际法,相反,各国政府常常通过其议会与政府声明表明同意遵守作为国际行为规则得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