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一、政策解释:(一)“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二)免费教科书是指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
(三)免除杂费是指免除原“一费制”规定的向学生收取的杂费
(四)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实施办法:(一)免费教科书由教育局统计数据,由新华书店每学期免费提供学生使用
所用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二)免除杂费后的补助资金为学校公用经费资金使用,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1、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1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根据临财教【2011】173号《关于安排2012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通知》,2012年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740元
2、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教育局依据在校学生人数,根据经费标准,核定各学校公用经费
按照“校财局管、专款专用”的要求,教育局支付中心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与标准:公用经费支出中培训费不得少于总额的5%;学校交通和租车费根据各校的交通状况,统筹兼顾,但总的标准控制在总额的3%以内;学校招待费控制在总额的2%以内;学校校舍修缮、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