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制度一、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两次次防火检查;学校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2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
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8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9
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10
教职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1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北港小学2016年9月1防火巡查制度一、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校)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5、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北港小学2016年9月2教职工岗位检查制度一、教职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