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学前教育(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
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2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是幼儿教育管理机构和幼儿教育管理规范的结合体和统一体
我国有关幼儿教育管理体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依据(按时间顺序):1)1985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
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
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如何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
”2)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国家教委等九部委《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