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引擎人口计生工作跨越发展——安龙县笃山乡龙井村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事迹安龙县笃山乡龙井村是一个汉族聚居的行政村,辖14个村民小组,有农业人口2458人,育龄妇女338人,已婚育龄妇女265人,现有独生子女户6户,农村二女结扎户8户
近年来,该村按照“‘两委’负总则,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
截止7月31日,共出生人口16人,一孩18人,二孩8人,全年无计划外生育出生,符合生育率100%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保障2011年11月5日,召开由村组干部、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中心户长、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基层群众自治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组建了以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人口主任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及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村支“两委”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职责,制定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计划生育协会、育龄妇女小组长工作职责,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制度保证
制定了工作计划,实行分片落实责任,全村分成四个片区,由支书、主任、副主任、人口主任分别负责,明确职责任务
各村民小组长、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协会小组长联系包户到人,开展个性化1全程跟踪服务,实行“金字塔”管理服务模式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依据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两个80%(户代表到会及通过率80%)以上的要求,2012年1月20日召开村了代表大会,修订本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对新婚夫妇、一孩夫妇、二孩夫妇的计划生育诚信合同内容进行商议,明确权利义务,共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书258份,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