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申报表解读主讲人:沈霞颖一、纳税人的规定税法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了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可能会成为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税法规定第五十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国税发(2008)28号文.doc分析第一,新企业所得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为纳税人,改变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作法。新税法下汇总纳税的具体规定:D:\我的文档\新所得税法相关文件\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母子公司可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D:\我的文档\新所得税法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doc第二,为增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协调,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段话就是设计新的申报表的法理。与原内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一致与原内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一致!!分析: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依据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免税所得。新旧公式的差异:例1结论:按新法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了免税收入带来的利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原国税发[1999]34号文件作废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doc举例今年,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以前年度亏损130万元,按旧所得税法规定,未弥补亏损就是130-80-20=30万元。如果明年实现利润90万元,那么明年的应纳税所得为90-30=60万元。如果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不用于弥补亏损,那么明年的应纳税所得为90-50=40万元。确认原则: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应注意:税收上坚持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与作为会计核算基础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也不完全相同!收入总额的确定第3页共17页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7页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最基本特征是其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不固定性和不确定性。最基本特征是其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