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电大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规范2005年7月2日各教学点: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相关要求,为使我分校各层次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教育教学调研、社会调查、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课程实践教学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顺利进行,再次将主要要求重申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
工科类本、专科毕业设计工作规范一、毕业设计的要求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全部内容,并初步掌握设计原则、设计方法、设计步骤和设计规范的应用;收集和查询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选择和分析;绘制设计图;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说明和详细的计算过程)或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必须修完全部课程
毕业设计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时间约10周(10学分)
二、指导教师1、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由相同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相关工程类本专业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为10人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人;指导教1师负责指导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并对学生的设计成果及设计表现做出评价
未经省校复审并通过的指导教师不得指导毕业设计
2、指导教师职责:①根据所选课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录3),提出各阶段的设计要求和日程安排
②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
指导不少于5次,总计时间不少于10小时
检查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解答学生设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附录4),同时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原稿上体现指导情况
③指导和检查学生撰写的论文,应避免论文中的科学错误
④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评分建议
三、毕业设计选题恰当选择毕业设计课题,是做好毕业设计工作的前提
毕业设计课题应该选择与本专业工程本紧密相关的、与学生所学内容紧密联系的能综合应用本专业四门以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