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
22亿,占总人口的16
1%,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
43亿,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未富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产生全面而深远影响,特别是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较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
世界上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出台终身教育、老年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并将老年教育政策作为重要的社会政策
许多国家通过兴办第三年龄大学、推动社区老年人互助学习、倡导老年人利用网络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发展老年教育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目前有700多万老年人在老年大学等机构学习,有上千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老年教育还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