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长堡镇水塘学校关于建设“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增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制意识,增强我校全体教职工及中小学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良好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建设目的为了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更好地发挥学校在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及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铜教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校开展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活动主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四、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杨华副组长:张秋冯胜初成员:袁慧毛茂勇张春李军覃泽江李朝政中小学班主任及语文教师下设办公室,由张秋、冯胜初兼职办公
五、活动目标1、回顾总结我校近年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成绩
2、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总结经验,研究探讨:按照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语言生活的要求,对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六、活动内容(一)、强化环境建设,创设舆论氛围
1)在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海报等
2)开展国旗下讲话,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3)小广播分段播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同时信息宣传等多种媒体展开宣传
(二)、组织学习,强化规范用语用字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