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系统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各类存储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部
第二章备份恢复管理第三条由系统组根据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以及系统故障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备份需求分析,确保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等
第四条安全组应根据()部的要求对需要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形成备份清单
第五条系统组负责服务器端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的备份
第六条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文档,由安全组与系统组共同起草并上报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第七条系统组每年检查一次备份介质,保证在紧急情况时可以使用
第八条系统组每年执行一次恢复程序,检查和测试备份介质的有效性,确保可以在恢复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份的恢复
第九条系统组对所有备份恢复活动进行文档记录,其内容包括备份时间、备份内容、备份操作、备份介质存放、操作人等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部
附件附件1定期备份清单序号需备份系统名称备份周期系统建设和运维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23附件2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文档数据备份有不同方式(如下所述)
根据这些方式的不同特点和应用范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的数据备份应用需求选择不同的备份方式(比如对于重要的、需要持续运作的业务系统可以采用双机热备份或SAN备份方式)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备份数据的存放场所:备份存储介质必须放置于安全位置,防止因异常事故发生而导致备份数据与业务数据被同时破坏
文件命名规则:“应用系统名称+备份日期+备份方式(如全备、增备)”备份介质替换频率:3个月数据离站传输方法:由专人负责备份介质的离站传输,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
备份方式:根据系统数据的重要程度以及数据量的大小,采用不同的备份方式相结合,如全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