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图片中青少年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如果将生命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生命是“1”,名誉、金钱、友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
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10、100、1000、10000乃至无穷大;若失去“1”,即失去了生命,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美)韦伯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2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复旦大学投毒案•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
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
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4月12日,林森浩经警方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1、林某侵犯了黄洋的什么权利
2、犯罪人林某依法判处死刑说明了什么
结论: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