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瀛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两支队伍建设,特别是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批符合时代要求,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和经验辐射作用的高水平教师,培养未来教育家,推进我校教育改革发展
根据綦教〔2012〕16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评选对象我校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及长期兼任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主要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选
二、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纪现象;2.教学质量(以学年考试成绩为准),考核成绩近三年必须达到校前30%位次,当年教学成绩处于后30%位次的不能参加骨干教师评选;音体美和没有监测成绩的教学人员单独设一组进行考核(其中音体美等有抽测成绩的,当年如果达到二等及以上等次方有参评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量达校平均数);4.教龄3年及以上;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评选原则和目的:1
坚持“师德与才能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2
坚持“确保质量、严格考核、宁缺勿滥”的原则;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承担组织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在课程改革、课题研究、特色建设和组织大型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学校教学服务
四、名额分配:共11名学校按綦教〔2012〕160号文件所要求,骨干比例为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十五,我校现有教师70人,共有11个名额,具体分配如下:1.初中部5人:语文、数学、英语各设1名;思品、历史、地理设1名;物理、化学、生物设1名
2.小学部4人:语文2名,数学2名
3.中小学其它学科共2名
第五条评选办法与程序1
组织机构①成立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1组长:毛羽龙副组长:吴德凤封尊榴成员:石荣怀卢福全叶勇昭李宗卫陈萍中小学教研组长②课堂评价小组:由学校三位校级干部和两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