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教基〔20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现将《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上机考试工作实际贯彻执行。2012年10月15日主题词:高中教育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实施方案通知抄送:本厅领导,兵团教育局及相关单位文件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使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区实际,对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在全面体现新课改理念的基础上,针对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特点,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命题、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立足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新课程标准在教学第一线的进一步落实,促使各学校更加重视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统筹安排考务工作流程,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二、具体组织和实施(一)成立组织机构为保证实现预期目标,自治区成立由教育厅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处、学考办、教科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自治区学考办负责上机考试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也要层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要求,督查、验收考点学校完成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环境建设、考试场次安排、组织安排监考和巡视、考风考纪管理。自治区学考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件、相关人员培训以及考点学校考试环境的安装和维护。(二)实施程序1、2012年普通高中学考的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对象为2011年9月入学的高一新生。上机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每天分5个考试场次:10:00—11:00,11:30—12:30,13:00—14:00,16:00—17:00,17:30—18: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对机考的考前准备工作要求考试过程与管理要求、监考与巡视要求、巡视员职责、考点服务器管理人员职责、考场技术人员职责等具体要求。“自治区普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监考教师须知”“考生须知”“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等管理制度。3、在领导小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件开发公司招投标工作,并进行软件试运行和调试。4、软硬件设备准备。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充分发挥现有《新疆普通高中学考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对软件环境进行层层梳理,确保所有考点学校达到规定要求,特别是要对照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特定的规定要求,逐条落实。对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所需的硬件环境提出具体配置要求(详见《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实施规则》)。5、逐级明确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考试信度。特别是要明确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的考前准备、考试过程与管理、监考与巡视要求、巡视员职责、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监考教师须知”、“考生须知”等。6、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中,向广大师生详细公布信息技术科目无纸化考试范围、内容、要求、样题等。学校组织模拟考试可根据自治区学考办和软件公司提供的模拟练习演练,在信息技术科目课程教学完成以后,进行适应性训练,为考生正式参加信息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做好准备。7、抓紧题库建设工作。内地已经实行机考的省区已具备一定量的试题库,其中选择可以借鉴和利用的部分,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添加、翻译和修改,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