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培训讲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培训讲座座企业普法培训系列讲座企业普法培训系列讲座(六)•第六部分企业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经济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处理•一、经济纠纷处理–企业处理经济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直接交涉处理,以解决双方争议的一种方式。•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交由第三方,由第三方在查清事实和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和解,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仲裁是指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按照仲裁规则处理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则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一、经济纠纷处理–仲裁–诉讼•(一)仲裁–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当事人之间按照有关规定,事先或者事后达成协议,将双方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而发生的纠纷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争议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机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民间组织。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裁决的权利来自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仲裁行为属于民间裁判行为,不是国家裁判行为。•(一)仲裁–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与民事诉讼相比、仲裁具有如下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进行仲裁。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必须达成仲裁协议。–采用仲裁解决的争议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民事或者经济争议,当事人之间因身份关系发生的争议,不能仲裁。–程序比较简便,方式灵活。主要体现在实行一次裁决终局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用书面方式审理,协议不开庭审理等。•(一)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制度•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仲裁机关可以受理哪些争议案件。–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解决案件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一)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制度•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自愿是仲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适用的规则等方面。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达成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依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争议,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的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仲裁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仲裁规则,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一裁终局的原则。一裁终局的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可以节省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时间,解决纠纷的效率。•(一)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制度•仲裁制度–仲裁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回避制度和合议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是指仲裁的提起以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的,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都不能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也不能受理。有了仲裁协议,则法院不能受理,只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具有对司法管辖权的排他性。–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设定的法律制度,对于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仲裁员,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合议制度是指仲裁庭在裁决案件时实行集体审理和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进行讨论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一)仲裁–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仲裁协议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一)仲裁–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形式,根据《仲裁法》第16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