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水果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南充市水果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在自愿的基础上,由从事水果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行业内联合组织,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国际规范,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在行业中发挥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的作用;保障水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促进整个水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南充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南充市供销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是供销社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对本协会有领导、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有提供信息、技术、物资服务的义务。本协会承诺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4楼。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一)调查研究市内外水果市场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二)参与指导水果工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作贡献。(三)加强行业管理。(四)向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反映会员要求、主张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五)制定并实施南充水果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内部良好的竞争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六)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七)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的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的友好往来,组织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八)承办政府及其它组织机构委办的事项;(九)组织开展行业公益事业及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咨询服务、培训、组织国内外交流、专题调研、出版内部刊物。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标准另定);(四)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标准另定);(四)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同等效力的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的服务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五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六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组成理事会;(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集时,须有理事会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由理事会召集。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