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黑涉恶行为的举报材料被举报人:陈**,男,中**员,**市**镇**村原主任,2013年2月曾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2014年4月刑满释放,现住**镇**村。我们是**镇**村村民。今天要举报的是原**村村主任陈**,其在近几年来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强取豪夺,称霸一方,要求对其依法查处,并对其绳之以法。现将我们了解到的陈**涉违法违纪的主要事实举报如下:一、高息放贷,非法催收,获取暴利近几年来陈**为赚取高额利息(比银行利息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出借目的具有营利性,出借方式具有欺骗性的“套路贷”特征,追债手段具有暴力性,通过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暴力催收,或者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催收,也有以纠纷名义起诉落入陷阱的受害人。从网上可以查到,在近几年中,陈**仅以“民间借贷”名义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就达数十件之多。2019年,已被**市人民法院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单”。陈**不仅自开当店(当店雇工姚**),还组织伙同宣**、陈**同开当店,进行高利放贷,利用地痞流氓骆**、陈**、“两劳”释放人员梁**,上门逼债,使不少个人和家庭陷入困境,有的无奈以房抵债,有的妻离子散,有的流落他乡、不敢回来。举报人了解到的受害人有:**村的胡**,紫微村的陈**、潘**,**村的斯**、史**,**村的陈**,新农村的魏**,镇上居民蔡**、王**等等,都落入陈**“套路贷”的陷阱。其中:**村的斯**因还不出高利贷,两套房子被抵债;**村的史**、**村的潘**,同样因还不出高利贷,房子被抵债,目前有家难回,流落他乡;**村的陈**因还不出高利贷,被暴力殴打,还被搬空家具,其本来是做废铁生意的,有场子有实物,全部被洗劫一空。二、非法倒卖建房指标,为已谋取私利2006年,陈**刚担任**村村主任期间(当时三个自然村尚未合并)原**村尚留存11幢宅基地,其串通村主要干部,采取非正常手段,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手倒卖给村民骆**一套,获净利人民币9万元。后又以村会计宣**的名义在若干年后转手他人,获净利人民币17万元。2008年下半年,政府批准6个建房用地指标,变卖得款500万元,去向不明。而**村**自然村,有6户人家在2008年符合建房条件(其中三户为无房户,三户为拆旧建新),这6户人家经村两委会会议决定同意建造住宅,但至今未能获得相关的建房指标,造成这6户人家一直申请、上访不断。2013年,政府给**村有4个建房指标,全部被陈**非法倒卖。陈**为了多占和骗取建房指标,将其女陈**(在校学生)独立分户,尔后将其女以无房户名义在2012年5月16日审批用地120平方米,现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达280平方,建造连体别墅2幢。三、大肆贪污、侵吞集体资产和骗取国家补贴,利用集体土地为个人获取非法利益2007年期间,时任村主任的陈**在没有向任何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郑家畈第三第十三生产队51.2亩的基本农田以5万一亩的价格,用长期承包的形式变相卖给社会闲散人员骆**等4人,后又经多次倒腾获利,据知情人透露,陈**第一次获所谓“中介费”每亩一万元,共计50余万元。2019年又以修路为名,毁田17.09亩。2008年前,绍诸高速公路就开始预征,2009年12月底,正式与村签订征用补偿协议,全线施工也一并开始。对此作为村主任的陈**和**镇人民政府完全是知晓的。陈**为了获取补偿款,其于2009年12月31日同村签订了集体茶山的承包合同,经营权从2010年1月1日幵始。而实际上陈**承包的茶山面积并不包括2008年预征和2009年12月正式签订的征地范围内。因为原集体茶山的原面积为127.7亩,被高速征用了29.2亩后,茶山的面积减至为98.5亩,而2009年陈**同集体签订的茶山承包合同中的面积就是这98.5亩。但想不到的是,在2010年4月16日,陈**重新同高速办连续签订了四份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本是归集体的29.2亩茶山、樟树、苗木和房屋的补偿款,约计30余万元,却“偷梁换柱”变为陈**私有。2009年陈**以朋友楼**名义向**15组以长期租用名头,非法买卖土地3.7亩,每亩价格5万元。2010年7月,**自然村位于潘家湾茶山未对外公开发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