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煤矿运输提升安全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要求(一)提升系统的检修为确保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必须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具体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小修、中修、大修,并要制定出检修周期,检修内容和质量标准等
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包括:①《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险装置
②天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
③电气、机械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
④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状况和精密程度
⑤检查常用闸和保险闸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
⑥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
对摩擦提升机,要检验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⑦测试盘形闸的贴闸压力
⑧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
⑨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提出改变措施
运行中的提升机的检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煤矿安全击规程》第三百八十条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在井筒内作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并遵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不旋转提升钢丝绳
(2)吊桶必须沿钢丝绳罐道升降
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凿井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m;井筒深度超过100m时,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不得